8月19日,甘肃兰州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十周年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在兰州新区氢能产业园项目现场举行。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出席活动并宣布项目开工。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兰州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朱天舒,省委常委、副省长张锦刚,省政府秘书长李志勋出席活动。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兰州新区管委会第一主任张伟文主持开工仪式。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出席活动并致辞。
对于各种高纯气体都有着独特的性能,我们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都要注意一定的事项,高纯氢气也不例外,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说明下:
瓶装氢气为易燃压缩气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内温度不宜超过40℃。防止阳光直射。氢气应与氧气炸药、毒物、放射性材料、过氧化有机物以及其它可燃材料分开存放。仓库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搬运氢气钢瓶时应使用专用的钢瓶手推车或危险品运输车,严防钢瓶碰撞和损坏。钢瓶瓶颈上有钢瓶检验日期,过期钢瓶应通知谱源气体到相应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检验钢瓶。钢瓶使用30年后应强制报废。
每瓶氢气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
钢瓶氢气为高压压缩气体,使用前应给气体管道试压和试漏,确保气体管道不泄露,应配合YQQ-352或152H-125等氢气减压器减压后使用。
瓶装氢气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高纯氢气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就是这些,我们一定要根据说明进行正确操作,从而更加合理的使用该气体,并且提高使用安全性,避免一些危险后果的发生,如果大家在使用过程中还有哪些不明白的,欢迎及时向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