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其中氢能方面指出:积极发展换电、氢能和甲醇动力新能重卡。
加快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建设,打造一批氢能汽车特色基地。在温州、湖州、绍 兴、台州、衢州等地,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动力电池特色基地。支持台州、金华建设新能源专用车特色基地。
提升长三角充换电、加氢、智慧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共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
有序推进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自用充电桩35万个以上、加氢站50站。
推进环杭州湾和义甬舟两条“氢走廊”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园区,到2025年,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运行效率相挂钩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加氢站运营奖补政策。
做好充换电设施、 加氢站建设用地保障和规划用地审批工作。
结合工作需要设立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专项工作组, 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智能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在产品准入、产品测试、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实施、可推广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