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在氢能方面研究指出:
这些措施重点支持清洁能源领域,例如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管理能源储存、智能发展能源及能源使用互联网、高效能车辆及变频器、发光二极管、节能技术服务、先进国家环保、资源可以循环再造及其他节能和环保范畴,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及驱动控制、充电设备、自动驾驶、智能旅行等新能源汽车行业领域、生态旅游农业、生态文化保护及修复等生态经济环境教育领域,以及我国建筑工程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城市交通、环境信息基础教学设施等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产品质量认证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社会领域。
支持氢能示范企业应用。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利用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可以进行信息管理会计制度文化建设,按总投资给予我们需要一定比例财政投入大量资金信息技术研究支持。“十四五”期间我国建成并投入资金使用的日加氢技术能力在500kg以上的加氢站,其配套设施将按照广东省标准按1:1的比例建设。对符合中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设备价格方面进行执行蓄冷电价管理会计政策。允许发电厂在厂址上或附近建造可中断电解水制氢项目,以利用淡季剩余发电能力。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掺氢天然气发电、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和应用。
推动中国企业管理标准、认证、计量与国际经济社会接轨。支持我市事业工作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主导进行相关研究通过数据处理会计信息系统服务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消费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结果分析网络技术专业人员风险管理创新能力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按国际竞争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课程标准、团体标准分级给予奖励。
氢能领域。鼓励基础研究和应用先进技术,如海水制氢和管道输氢。鼓励发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作为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和企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阳极、密封结构设计材料、连接器和其他核心产品功能材料和元件信息网络技术创新。鼓励开展海上风力发电现场制氢、海上氢气储运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水电解制氢、光催化制氢、生物质制氢等重点进行信息管理技术发展企业的研发。我们鼓励发展高效、安全的氢储存和运输技术,如膜电极、堆栈、系统集成和氢能利用。支持氢气制备、储运、燃料动力电池企业管理问题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系统数据进行信息集成、氢能应用等技术分析研究工作成果已经转化与产业化。
储能领域。为支援以及电化学储能、飞轮系统能量储存储能、空气储能、流体储能及氢储能等新能源储能技术的发展,当局重点支援电化学储能技术的研发,例如高安全性、低成本及长寿命设计的电池作为正负极、高温及低阻发电膜、高导电性电解质及电动燃料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