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COP26)召开前夕,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发布了《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概述了有助于优化全球绿色氢气生产以实现2050年目标的路线图。
《指导原则》是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GonzaloMuñoz和NigelTopping以及联合国马拉喀什伙伴关系的全球伙伴今天公布了长达数月的合作成果,旨在加强和巩固对氢能在脱碳进程中作用的认知,帮助利益相关者管理路径依赖、排放核算以及涉及健康和社会经济公平等方面的复杂问题,有助于简化清洁氢气的生产和使用,同时提高企业、政府和社区发展清洁氢能的行动标准。
作为全球能源系统脱碳的驱动力量,可再生能源制取的绿色氢气的前景在过去几年中迅速增长,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指导原则》认为,虽然氢能在支持深度脱碳目标方面可以发挥关键作用,但在目前,它仍然存在诸多挑战。一方面,制氢存在不同路径,化石能源制氢的过程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另一方面,氢的广泛和无目标应用可能会使全球经济脱碳的任务复杂化,因为目前与直接电气化等其他气候解决方案相比,氢的成本仍然较高。
为此,《指导原则》提出,氢能目前的部署应主要针对不存在其他解决方案的应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现有的气候解决方案面临技术障碍的应用中,氢具有替代化石燃料的巨大潜力,其中包括航空、海运、炼钢,以及长途货运。”
其次,需要优先考虑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强调,氢气生产途径包括化石能源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前者可能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决策者应提供指导,规定氢生产途径和应用的范围;氢气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应透明地传达其氢气生产和使用的资源、生命周期排放。
《指导原则》指出,可再生能源制氢是所有制氢路径中,唯一与实现“1.5度”目标严格一致的选择。根据可再生能源制氢零排放的优势,所有地区最快将在2030年解决其经济性问题,并在大多数地区进行足够的投资。随着可再生能源供应链的脱碳,可再生能源制氢将不需要严格的政府监管和供应链透明度,以实现近零排放,而化石燃料氢面临着更高的“举证责任”,即生命周期排放可以被监测、监管和控制,为此需要严格的自动化测量和验证系统,以确保排放泄漏预防和捕获的高标准,这将进一步激励主要能源和工业公司关注可再生能源制氢。
此外,《指导原则》还提出,氢的商业模式方面,应根据现有解决方案的发展轨迹,从中长期视角进行判断,力求避免基础设施过度建设或低效建设。鉴于时间紧迫,决策者需要专注于启动目标项目,边探索边推进项目。另外,氢能的开发计划要实现透明化,确保对公民和消费者负责。
《指导原则》是马拉喀什全球气候行动伙伴关系(Marrakech Partnership for Global Climate Action)发布的气候行动路径的延伸,该路径是在专家、利益相关者和相关组织的参与下制定的,明晰了在2050年之前,每个行动者在每个十年中可以采取的具体可行的行动方针,以期实现每个部门的脱碳,同时展示了一种新的、开放合作的方法来应对能源和工业部门转型的复杂性,以努力实现全球温度上升低于1.5度的目标。专家指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可以通过遵守这些原则来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接近零碳能源的应用以实现终端用能脱碳的突破性成果。
据悉,今年发布的“马拉喀什伙伴关系”气候行动路径,描述了能源领域如何转型,以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摄氏度。NigelTopping表示:“现在已经到了采取必要措施推进能源转型的时候了,高效、可靠、公平和快速地部署清洁能源以应对气候挑战至关重要。”
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所长丹·拉索夫说:“在防止超过1.5℃的灾难性升温方面,氢能具有重要作用,前提是氢气的生产清洁,并且巧妙地应用于难以电气化的领域以实现脱碳。为此,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的《指导原则》为确保氢能投资完全符合气候目标提供了宝贵的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