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零碳低碳园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通过抓试点、抓谋划、抓落实等一系列举措,推动2022年新能源跨越式发展,统筹协调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
截至2023年初,根据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的统计,我区共批复了4批风光制氢项目,共计31个,其中27个为并网型项目,4个为离网型项目。新能源配套达至1315.25万千瓦,光伏466.9万千瓦,风电848.35万千瓦,储电13.5万千瓦时,以及储氢21.6万吨,年制氢能力53.189万吨。
7个并网型风光制氢项目于2021年7月获得批复,配套光伏185万千瓦、风电36.95万千瓦、储能13.5万千瓦时,制氢能力为6.69万吨/年。此外,9月29日,第二批7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获批,配套光伏43.5万千瓦、风电124万千瓦,制氢能力达62990.5吨/年;12月22日,中石化新星乌兰察布、乌审旗两个风光制氢项目获批,配套光伏80.4万千瓦、风电214.2万千瓦、储氢21.6万吨,年制氢能力为12万吨;1月份,第四批风光制氢项目获批,其中4个离网,11个并网,配套光伏158万千瓦、风电473.2万千瓦,年制氢能力为28.2万吨。
在批复文件中,强调示范项目中配建的风光项目属市场化并网项目,电网公司收购电量不得超过该项目新能源总发电量的20%。只有在经过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后,风光项目和制氢项目才能被同步投产并网使用,禁止只建设风光项目而不投产制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