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于5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就《自治区氢能产业经济发展需要三年学习行动研究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指导意见,并采纳了6条建议。
详情如下:
公告: 《自治地方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公众咨询
自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自治区经济发展中国改革委员会可以通过企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征求对《自治区氢能产业技术发展三年行动研究方案(2023—2025年)》的意见,期间共收到了6个主体问题提出的10条意见和建议。经认真分析研究,采纳6条,不采纳4条。
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议增加氢能应用领域的采纳情况已经被接受。我们正在开拓新的应用方向,其中主要包括氢能规模化发电、风光制氢与数据信息中心发展绿色电源管理以及甲酸制氢和燃料电池等。
第二,建议优化相关项目的审批流程采用: 部分采用。项目的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到,需要优化林草、安全评估、能源评估和环境评估等前期手续的办理流程,以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推动氢能产业项目的实施。
三、建议暂缓推动氢能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采纳这种情况:未采纳。我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是连接中亚和欧洲的重要外贸枢纽。我们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包括煤炭、油气、风能和太阳能等,这些储量和开发条件在全国范围内都居于领先地位。同时,我们还具备得天独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为氢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要整体推进绿色氢气(氨)的制造、输送、储存和应用,并加快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中推广应用绿色氢气。我们区域的氢能产业发展坚持以示范为先,通过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区来带动产业聚集发展。在规划示范区时,我们将充分进行考虑当地的产业经济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尤其是对于水资源条件,以确保氢能产业结构能够通过健康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