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 年本,征求意见稿)》。现行是2019年版本,经过数年产业更新和变化,氢能已经全产业链进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文件明确,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是文件中涉及氢能的项目:
四、电力
5.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五、新能源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
4.氢能技术与应用: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5.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八、钢铁
2.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及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气基竖炉直接还原低碳炼铁(不含煤制气),高炉富氢喷吹冶炼、冶金渣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近终型铸轧一体化,加热炉高效燃烧(包括全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技术),热轧氧化铁皮无酸表面处理。
十一、石化化工
12.低碳环保技术: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二氧化碳-甲烷重整、二氧化碳加氢制化学品、二氧化碳制聚碳酸酯类和生物可降解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副产氢替代煤制氢等清洁利用技术,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十二、建材
1、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玻璃熔窑利用绿色氢能成套技术及装备;基于氢能利用的节能陶瓷干燥窑及烧成窑炉装备。
7.重点非金属矿山高效开采及选矿工艺技术;石墨烯材料、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高性能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核级石墨生产及应用开发。
十四、机械
12.关键密封件:氢能源储运低温密封
17.关键泵、阀部件:船舶及储罐除锈用超高压泵(压力≥280MPa)、串联多级抗气蚀控制阀系列化产品(公称压力 Class600、规格 NPS1~8、节流级数≮3 级),高集成度 PSA 多通道旋转控制阀(流量≮500N?m3/h、密封性能达 GB/T 13927C 级要求),超高压聚乙烯控制阀(设计压力 260MPa、流量和压力控制精度≤1.5%),70MPa 复合材料储氢气瓶组合阀门(公称工作压力70MPa、功能组件集成数≥6、泄漏率≤30NmL/h)、高效低噪燃料电池氢气再循环泵(流量≥300L/min、系统效率≥60%、噪声≤70dBA),加氢站用高压高频严密切断氢气球阀(工作压力 45MPa/90MPa、启闭频次≥10cycle/h),18MW 及以上集成式压缩机组、直径 1200 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燃油蒸发控制系统(EVAP)(含车载油气回收装置(ORVR)),三效催化转化器,NOx和颗粒物浓度传感器,高效柴油机、氢燃料发动机、汽油机颗粒捕捉器,臭氧催化转化换热器。
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双向 DC/DC,70MPa 氢瓶及输送管阀,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1.绿色智能运输船舶:适应绿色、智能、安全要求并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
2.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LNG 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等,甲醇燃料、氨燃料、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燃料动力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