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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对氢冶金示范项目等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31 15:48:40    浏览次数:277    评论:0
导读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稳定钢铁行业增长的工作方案》,日期为8月25日。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稳定钢铁行业增长的工作方案》,日期为8月25日。

加快节能低碳改造,加强对氢冶金、低碳冶金等低碳共性技术的中等实验和产业化研究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碳前沿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产能置换政策。

强化要素保障。为了消除钢铁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各地要建立稳定钢铁企业增长的长期机制。符合高质量发展角度的钢铁项目,如低碳冶金、氢冶金、环境效应达到A级、能效水平先进的电炉炼钢、核心技术攻关等,不应归类为“两高一资”项目管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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