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为了强化各方对碳达峰的支撑力量,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本次发布的《实施方案》从产业发展、区域合作、组织实施等三个方面提出系列重点举措,围绕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其中涉及氢能领域有: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天然气加氢发电。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
二、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以“LNG为主、电动为辅、试点氢能”为原则,提升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深圳港港区内拖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清洁能源化。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沿海及远洋LNG动力船舶发展,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电能或LNG动能,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重点开展下一代光伏电池、海上风电、氢燃料电池、智能微电网等技术研发,着力补齐新能源关键技术短板。布局前瞻性、颠覆性绿色低碳技术,围绕第四代核电、下一代氢气制取技术、先进安全储能技术开展长期攻关。
四、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LNG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率先在港口、仓储、物流、环卫等场景试点。
除此之外,在产业发展方面,《实施方案》关于氢能领域也提出:做大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光伏等优势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氢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