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多处提及氢能相关内容。
在氢交通方面:
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深圳港港区内拖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清洁能源化。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LNG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率先在港口、仓储、物流、环卫等场景试点。鼓励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支持“光储直柔”“直流微网”等技术应用。
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
在氢储能方面:
稳步推动天然气调峰电站发展,加快建设光明燃机、能东二期等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老旧气电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加氢发电。
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
做大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光伏等优势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氢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