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其中指出: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青岛市氢能产业园,鼓励全市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向园区集聚,由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支持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研创新孵化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对园区内单个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根据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建筑物及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园区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主导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每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鼓励以商招商,对引荐单位引进园区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后,给予引荐单位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