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氢能圈儿所谓是好事连连,再次在能源界掀起一波热潮,如国内唯一氢能主业的第二家港股上市企业出现;国务院发文支持氢能高速的建设;示范城市群第一批补贴的发放等等,既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因素,也让关注者和从业者看到更多的希望和信心!然而,这些热点事件背后所反映的现实却并不乐观。尽管政策对氢能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实际执行中的困难和挑战却使得氢能的发展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所以,想重点探讨一些政策面的因素。行业发展,政策先行,政策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尽管政策对氢能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和指导,但并不是有政策就能解决问题。因为有政策本身的正确性,政策本身的可执行性,以及实际层面的执行力。过往从顶层到中层再到基层已经发布的政策非常之多了,就拿最近的三个月里,根据某媒体的统计涉及氢能的政策国家部委层面12项、省市地层面累计47项。所以我们现状缺的不是“政策”,缺的是“有效的政策”。政策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使得这些热点事件背后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实践需要,推动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来看:
一、进一步放宽制氢项目进化工园区的限制。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纷纷探索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的政策进行松绑,如河北、辽宁沈阳、吉林等地发文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也不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以上是些积极的政策。
但是多数地区还是受到制氢项目需进入化工园区限制的制约,另现状松绑的一些地区实际的执行也并不尽人意,存在政策和实际审批执行不一致问题(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非一个部门和一个层次导致?),进一步带动其他区域扩大示范的目的目前看也还不明显。所以为了解决氢源问题,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建议政府放宽制氢项目进入化工园区的限制,给予制氢项目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二、支持能源用的制氢项目制、售、用等环节以能源商品进行市场化交易。
我们最终对氢的利用一是基于其材料属性,二是基于其能源属性。实际上都可以归类为广义的能源属性。如果氢能像天然气或者其他油品等能源属性的产品在制、售、用等环节以能源商品进行市场化交易,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所以也需要政策快速、清晰地对其予以属性定位,形成市场化交易的架构。
三、加氢站(制加一体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法规要学习别国实践的经验,在安全间距等方面适度放宽。
政策提出的宏伟目标似乎忽视了现实中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的困难。加氢站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还需要解决诸如商业属性的土地、安全(距离)等问题。而在运营方面,由于氢气的储存和运输难度大,加氢站往往需要配合特定的应用场景才能实现盈利。因此,政策在推动加氢站建设的同时,更需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些实际需要的问题。
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法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建议我们国内相关标准或政策制定者学习国外实践的经验,在安全间距、土地属性、管理措施和要求等方面适度放宽,以更好地适应氢能产业发展的需要。
四、针对氢能终端示范推广的政策性鼓励手段
为了推动氢能终端示范推广,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性鼓励手段包含但不限于政策性的补贴。其他诸如氢能车辆的路权、平等通行、节假日快乐自由通行等优惠政策,以更好地激发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另工业场景下使用大量绿氢的对于碳排或者绿色能源利用的真正价值体现。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
新兴产业要先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给予民营企业赚到钱的机会,避免国家队企业利用垄断性的优势进行上下游的无序野蛮扩张,然后带来一系列的恶性循环、资源竞争等。由于国家队企业创新能力较差,可以由民企创新然后合作国家队去放大规模。因此,建议鼓励民营企业更多更深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让民营企业在氢能产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可以激发更多的创新性民企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的活性,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
六、建立大型示范项目的容错机制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会有一些弯路、曲折、甚至执行的错误,而且大型示范项目的容错机制尚未建立。适当的容错机制可以让参与示范等项目的决策人在基于严谨的基础上更激进和果敢一些,有利于示范的规模和进度。为了推动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政府建立大型示范项目的容错机制,为项目提供必要的容错空间和机会,促进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商业化的顺利过渡。
总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与实际需要的衔接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政策对氢能发展的推动作用。政府需要制定更加具体和可行的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管和落实。同时,企业和公众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氢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政策对氢能发展的推动作用。所以,尽管政策与实践之间存在矛盾,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政策的完善,氢能产业的发展前景仍然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