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海南法院”)送达的《预立案通知书》【(2023)内0303破申1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3)内0303破申1号】以及《公司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志伟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伟橡塑”)以中科装备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乌海海南法院申请对中科装备进行破产清算。
事件起因是志伟橡塑因中科装备欠货款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中科装备欠志伟橡塑380,250元,中科装备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志伟橡塑申请向法院对中科装备强制执行,法院于2023年11月1日做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中科装备有可提供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据悉,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4日,主营业务包括燃料电池叉车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储氢技术及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储氢设备制造、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氢能设备制造,加氢设备生产、加工、设计、检测,储氢罐、杜瓦罐生产及销售,叉车、氢能运输工具制造及销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科装备总资产61,476万元,净资产14,2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29万元,营业利润-651万元,净利润-651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科装备总资产61,730万元,净资产14,758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706万元,营业利润-177万元,净利润-178万元。
近年来,鸿达兴业把氢能产业作为公司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源综合利用业务,打造完整的“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链。近年来,已经成功打造了氢能源制造和储存的上游全产业链,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在稀土新材料方面,鸿达兴业将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稀土抗菌材料、钾长石综合利用及稀土在其他新材料中的应用开发和推广作为发展重点,相关产品可应用于公司氢能源、PVC新材料、土壤修复及生态农业等业务,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特色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体系。
2016年成立子公司内蒙古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氢能产业业务。公司在制氢及储氢方面已积累丰富经验,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
2020年4月,鸿达兴业建成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液氢规模化生产和民用化应用,大大提高氢气的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助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冶金、半导体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鸿达兴业先后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氢能应用方面的合作,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制氢、储氢等领域不断巩固领先地位,同时拓宽氢能源的应用领域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