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四川省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乐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加氢站经营许可的办理与相关的监督管理等。
据悉,该试行办法指出: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加氢站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在国家明确加氢站经营管理办法前,加氢站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该试行办法将有效保障乐山市加氢站安全稳定合法合规运营,对乐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并进一步助力践行新发展理念,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