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原则同意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以下为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国家电投集团试点实施方案〉的函》(综合战略函〔2023〕50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61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重卡换电站网络建设、换电站产品及设备研发、氢燃料电池研发、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研究、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