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1.政策文件依据和主要政策目标。一是加氢站建设专项资金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粤发改产业〔2022〕345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二是资金主要政策目标是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推动落实广东城市群加氢站建设任务,实现到示范期末建成加氢站超200座。
2.加氢站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和支持对象。主要用于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省级补贴标准给予建设补贴,用于省级加氢站建设政策制度的宣贯、应急演练、安全评估、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维运营等专项工作与会议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省级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