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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7408万!中石化挂牌转让绿氢公司100%股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5 11:00:33    浏览次数:201    评论:0
导读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转让底价为7408万元,转让方为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转让底价为7408万元,转让方为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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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振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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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显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中石化新星公司为内蒙古乌审旗项目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为0,资产总计为13233.36万元,负债总计为6246.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986.61万元。

据了解,2021年7月22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列入内蒙古能源局2021年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项目投资25.8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风电49.5MW、光伏270MW、电解水制氢1万吨/年。包括风力发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和电解水制氢储氢工程三部分,风电和升压站用地38.25亩,光伏用地约9000亩,制氢厂用地363亩。

2022年12月22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二期项目获得批复,项目投资30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风电400MW,电解水制氢2万吨/年。此项目是在一期项目(1万吨/年)基础上新建规模为2万吨/年风光一体化制氢,建设风力发电400MW,拟规划用地145亩。之前中石化曾表示,所产氢气用于中天合创烯烃绿氢替代。二期项目批复通知中标注的开工时间2023年6月,投产时间2024年6月。据转让公告显示,该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约1.34亿元。

根据交易条件,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多个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其中针对项目的条款包括:

本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支持内蒙古鄂尔多斯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在2025年6月前提供总计不低于48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本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负责标的企业就内蒙古鄂尔多斯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林草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等手续办理。

本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含二期)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备案主体的变更。

此外,股权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意向投资者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2222.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转让公告披露的时限首先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其次,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顺延,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后,若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关键词: 制氢 电解水制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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