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就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天然气产业发展、油气与新能源协同融合发展的建议做了答复。国家能源局表示:支持在低压低钢级支线及城燃配气管道,在工程设计及建设阶段统筹考虑未来掺氢乃至纯氢输送需求;支持油气企业探索推进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0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新发展新模式促进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打通LNG进口新通道。目前我国陆上进口天然气以管道运输为主,通过铁路长距离运输进口LNG经济性相对不足。
二是关于建立央地合作开发新模式推动油气增储上产。我们支持企地共赢,更好地推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提升国内油气产量。关于您提到的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内油气保护性开发问题,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已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矿业权差别化管理要求。
三是关于通过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打破氢能储运瓶颈。我们支持在低压低钢级支线及城燃配气管道,在工程设计及建设阶段统筹考虑未来掺氢乃至纯氢输送需求,积累相关试点示范经验,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4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67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油气与新能源协同融合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峰气电政策
天然气是当前及中长期解决新能源调峰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调峰气电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划,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有序发展。
二、关于油气田产能建设与新能源指标配置
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发展和通过竞争性配置获取风电、光伏指标的机制,在推动风电、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方面成效显著。我们鼓励油气企业充分发挥油气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优势,就近开发、就地消纳新能源。
三、关于支持油气等化石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和“风光气储氢一体化”发展
近年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持续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有序推动天然气在发电领域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油气企业探索推进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要结合资源禀赋、消纳能力、用能需求、气源气价等情况,科学统筹推动。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